近年以来,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加强党的建设为主线,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基,以创建党建品牌为载体,以服务群众为宗旨,加强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融合,充分发挥党建示范,引领推动生态检察院品牌建设,着力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坚持问题导向,守护群众身边安全
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等多领域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以党建凝心聚力,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是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管理区检察院坚决贯彻“四个最严”要求,切实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让人民群众吃上用上放心、安全的产品。对食用农畜产品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专项调查;针对商超未及时下架“3·15”曝光的“老坛酸菜方便面”,存在售卖过期食品等问题向监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监管部门坚持立行立改及时下架了问题商品并针对过期食品向问题商户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监管部门在专项行动中共检查食品经营单位106家,出动执法人员26次、执法车辆13台次。
二是守护群众良好人居环境。管理区检察院助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改善人居环境,办理了督促整治垃圾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积极推动监管部门开展人居环境专项整治。针对城乡结合部垃圾监管部门不清、职能交叉,行政协调不足的问题,管理区检察院通过召开诉前圆桌会、听证会、向管理区党工委做专题汇报等形式,争取党工委支持,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确定监管部门。通过向管理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被建议单位积极整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累计清理垃圾847车,13110立方米,并完成禁止倾倒垃圾标识牌的设立和监控设施的加装。
三是守护群众室外健身安全。管理区检察院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守护人民群众的健身安全。针对公益观察员反映的广场上健身器材损坏的问题,第一时间组织干警开展走访摸排,发现监管部门对公共体育健身器材维修管护不及时、不到位,很多公共体育健身器材长期处于超期服役甚至损坏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及时向监管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 监管部门积极整改存在问题,对问题健身器材进行维修或拆除并张贴使用说明,进一步保障了广大群众室外健身安全。
二、强化司法保障,主动服务企业
畅通检企联络促绿色发展。管理区检察院坚决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服务管理区能源企业持续健康发展,通过多次走访调研,与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公益诉讼助力绿色矿山建设机制》,从强化检企沟通、助力安全生产、绿色高效发展等方面,促进检企共建,与苏能(锡林郭勒)发电有限公司围绕加强检企联络、助力企业绿色发展、打造绿色节能电厂开展座谈,达成共识,形成合力。
公益诉讼促矿山复垦复绿。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针对矿山企业未完成当年临时板房拆除工作和土地复垦复绿项目的问题,检察公益诉讼主动监督,向矿山土地复垦监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限期完成板房拆除工作和土地复垦复绿项目。被监督单位接到检察建议后,向企业下达《关于限期完成2021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任务的通知》,及时督促完成相关工作。目前,企业已按要求完成板房拆除工作,将如期完成复绿工作。
三、党建引领聚合力,普法宣传接地气
法治讲堂扩大公益保护朋友圈。为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强化与行政机关沟通协作,拓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渠道,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公益保护中来,管理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开展了“守为民初心,担绿色使命,生态文明与法治进党校”活动。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路征为管理区“三场一镇”及相关行政单位讲授题为“生态文明与法治建设”的课程。同时公益诉讼检察干警积极深入机关单位、企业镇场、集市街头、百姓门前等,宣传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聘请老兵、知青、护边员等各行各业公益诉讼守护人44人,引导管理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助力生态环保。积极开展联合党建活动,开展“法官、检察官一堂课”主题活动,邀请党校老师为全院干警和法院干警共同讲授以“传红守绿”为主题的党课;参加“世界水日”专题宣传和巡河活动,有效落实“河长+检察长”机制;与“联合党委”及成员单位开展“党建红”引领“生态绿”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主题党日活动;与管理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开展六五环境日主题系列宣传活动,在系列活动中开展了爱护候鸟活动,并在活动中聘请两名AEI环保公益组织成员为公益守护人;开展了环保知识进企业、进社区活动,为企业讲授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典型案例。
下一步,管理区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党建示范引领作用,强化生态检察院品牌建设,擦亮党建底色,增强生态成色,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的生态检察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