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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考促学 以考肃纪 以考提质 以考敦行”|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四落实”扎实推动检察人员考核工作

时间:2022-09-26  作者:  新闻来源: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干事创业,关键在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干部考核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干部考核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检察人员考核是落实党中央和最高检决策部署的重要途径,是激励检察人员担当作为、倒逼提升专业素质能力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检察业务发展的指挥棒、引领司法理念的风向标 面对大部分检察人员为新招录人员,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更是以四落实扎实推动检察人员考核工作,以确保落到实处、达到预期效果。  

  落实以考促学 

  为把《检察人员考核工作办法》和检察人员考核标准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自检察人员考核工作运行以来,我院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全院、专题等方式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学习和解读,确保对《办法》和标准真正“吃透”、“用透”。同时,把检察人员考核作为学习的动力,工作的“风向标”和“指挥棒”,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真正做到以考促学抓落实,以学促用固基础。 

  落实以考肃纪 

  按照《检察人员考核工作办法》要求,严格程序、注重激励、强化运用,以高质量考核激发检察人员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检务督察部门每月针对人员在岗情况,保密与安全工作落实情况,个人重大事项填报及学习强国学习情况开展督察。同时,与案件管理部门建立定期互通机制,实现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的有机融合,案管部门每月将案卡填录情况、案件质量评查季报告等业务通报定期移送给检务督察部门,检务督察部门根据督察情况每月制发《检务督察通报》,要求相关人员对照督察情况,逐一整改,并将督察结果纳入检察考核,在当月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发挥内部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强化检察人员的规范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落实以考提质 

  为不断提升检察人员考核工作质效,确保考核工作的科学性、真实性、精准性和导向性,使考核真正成为衡量检察工作成绩的标杆。我院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检察人员考核工作,对8个月的考核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和“会诊”,进一步深化完善本院检察人员考核工作。同时,结合本院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原有考核标准,增加部门领导评价,合理量化分值,切实发挥好考核“奖勤罚懒、优胜劣汰”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压实责任,以考提质,着力提升检察人员考核工作质量,以高质量考核激励检察人员担当作为。 

  落实以考敦行 

  考核结果“上墙”,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通过8个月考核工作试行,结合月公示、季汇报等方式,做到平时考核常态化,激励引导检察人员保持工作“在状态”,做到干在平时、比在平时、功成在平时,从而实现对检察人员的“全员、全面、全时”考核。同时,把考核成果转化为加强基层检察院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助推剂”,切实做好统筹开展和结果的一体运用,让考核结果与年底评先评优、绩效奖金分配等挂钩,作为职务调整、岗位变动以及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不断增强检察人员提升素质能力的紧迫感和自觉性,激发检察人员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形成争先恐后、你争我赶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