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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检警齐发力,构建醉驾案件综合治理新模式

时间:2024-04-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局 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化综合治理、诉源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醉驾行为发生。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与乌拉盖管理区公安局联合对因醉驾被行政处罚、相对不起诉、缓刑的人员开展“文明驾驶从我做起,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社会治理活动。

活动中,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醉酒型危险驾驶社会治理巡讲组成员张雪围绕《意见》立案标准、从重处罚情节、不适用缓刑情形、量刑考量因素变化等进行了详细解读,提高醉驾人员法律素养,促进从“违法犯罪者变法律宣传者”的身份转换,营造全民守法普法氛围。

安全驾驶宣讲结束后,与会人员在管理区交通警察大队的带领下到乌拉盖管理区第二中学门口参加护学岗公益服务。在放学高峰期,通过跟随值班交警疏导学校门口车辆、人员,带领小朋友们过马路等方式反省自己,警示他人,将“喝酒不开车”理念深入人心,切实从根源上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进一步落实醉驾综合治理目标。

今后,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将充分贯彻落实检察机关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针对《意见》的多形式多角度宣传,继续开展“醉驾”案件人员公益服务活动,强化醉驾案件综合治理,构建治罪与治理并重的轻罪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