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申诉检察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窗口,在解决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能动发挥检察监督作用,综合运用释法说理、司法救助、领导包案、公开听证、检律协作等机制,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群益。
一、维护信访秩序,压实工作责任
严格落实检察长接访、信访值班和带班制度,建立《检察长、检察官信访接待日制度》,以“如我在诉”之心对待群众来访,及时掌握涉检信访隐患,对可能存在的矛盾问题进行“一案一人一册”登记,切实掌握信访情况。同时,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沟通联络,把好第一道入口关,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及时转办处理,及时分流至刑事、民行、未检等业务部门,并抓好跟踪督办,切实做到既解“法结”又化“心结”;对不属于管辖的信访诉求,认真做好释法说理,正确引导,积极帮助群众落实诉求去向。近年来,乌拉盖人民检察院共受理群众各类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50余人次件,接收群众来信4余次,接听群众来电2余次,三个月内程序性回复和结果性答复率均为100%。
二、强化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情
把司法救助工作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载体,加强与刑事检察部门、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案件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多方摸排线索,主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同时,在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过程中,发现信访群众有因案致贫、因案返贫情形的,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发挥司法救助救急扶困的作用,积极推进“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和“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及时撑起司法“暖心伞”,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检察温情。近年来,乌拉盖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件9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7.7万元,其中救助困难妇女6件6人,发放救助金额共计9万元,救助未成年1件1人,发放救助金额2万元。
三、召开公开听证,提升司法公信
坚持“应听证、尽听证”的原则,对群众诉求强烈、矛盾突出、疑难复杂的案件,积极开展公开听证,促进矛盾化解,提高司法公信力。在办理一起不服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申请立案监督案件的案件中,承办检察官积极举行公开听证,详细阐述了基本案情和申请立案监督的理由和依据,侦查人员就不予立案理由发表意见并阐述原处理决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包案院领导介绍案件审查办理情况,在评议环节,各听证员围绕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是否正确发表意见,通过发问、提问、补充发言及最后陈述环节,最终听证员在全面了解案情后,进行了评议,同意公安机关原处理决定并及时向申请人反馈意见,释法说理。
四、建立良性互动、推进检律协作
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三次定期会商座谈会精神及《关于依法保障律师职业权利的十条意见》,与乌拉盖管理区勤研律师事务所、思来律师事务所律师常态化开展建立定期会商机制,通过召开座谈会、主动上门等方式积极排查侵犯律师职业权利的线索,同时,与本院案管部门沟通协调,动态掌握律师阅卷中是否存在律师职业保障情况,对发现可能存在的侵犯律师职业情形的,主动开展调查核实,指定专人对律师阻权控告案件第一时间受理、调查、反馈。
下一步,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新要求,继续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以坚持实事求是、换位思考、释法说理等方面通过法理情相结合方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