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队伍建设

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荣获第七届自治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时间:2025-01-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公布第七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名单,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成功入选,荣获“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荣誉,是全区检察机关唯一入选的集体。

近年来,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大力弘扬兵团文化精神,聚焦“打造一流检察院、创建一流业绩”的工作目标,坚持以先进示范带动强化卓越意识,相继荣获全国节约型机关、全区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等荣誉20余项,涌现出全区先进个人等典型,奋力实现“小院也可大作为”目标。

一、发挥检察职能,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彰显使命担当

争做服务保障绿色发展“排头兵”。认真落实“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建立“传红守绿·共护公益”检察品牌,依托铁塔视联监控系统、公益诉讼检察流动车和无人机、“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和“微信检察室”构筑了全方位多层次生态保护体系。近年来,共恢复被破坏草原面积6000余亩、清理垃圾1.3万立方米,非法采挖、收购野生药用植物案件办理为契机推动地方政府连续2年开展专项行动保护生物多样性,参与办理并提交锡盟检察分院起诉的“诉曲某某等四人破坏草原生态民事公益诉讼案”被中国法学会评审二等奖,并获全区检察机关草原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争当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攻坚者”认真落实检察护企任务要求,制定《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细则》13项机制,对涉企执行案件监督实现全覆盖。建立“一企一策”清单精准对接企业法律需求,依托“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为企业“点对点”提供法律咨询。争当基层法治建设的“主力军”建立检格员制度,积极选派业务骨干担任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向国有农牧场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其制定基本草原保护等制度,对违规寄递违禁品的快递公司制发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规范行业有序经营。

二、坚持为民司法,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中践行为民初心

做司法战线上的“勤务兵”精准打击犯罪,未出现涉检舆情和涉法涉诉问题。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大力弘扬民族法治精神,开展民族政策宣传累计覆盖1万余人。争当群众满意的“贴心人”。答好检护民生“必答卷”,获群众锦旗12面,为14名因案致困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9.6万元,支持起诉帮助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22.1万元。群众来信来访均件件有回复,运用“枫桥经验”办理刑事和解案件3件、民事和解案件8件,和解金额139.5万元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火墙”。建立全区首个“检社校家”家庭教育联动工作站,对教育部门未履行强制报告制度行为制发检察建议并开展“回头看”监督5次,支持起诉帮助2名未成年人变更监护人并建议民政部门列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翼博未检”晓蕾工作室、关工委组织分别荣获管理区职工创新工作室、“五好基层关工委”。

三、夯实发展根基,在对标一流争先进位中永葆检察本色

坚持政治建检。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推动形成“一盘棋”,全链条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自觉把“讲政治”的要求融入到检察工作全过程。狠抓基层基础。扎实开展“素质能力提升”行动,持续提高“三全式”培训的精准度和“三真式”实训的的实效性,建立“检察官讲堂”“走出去、请进来”“师带徒”“岗位练兵”等机制,持续提升各检察人员履职能力。“法考助考”计划使3名检察人员分别取得或提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完善考核机制。建立“四考联促”平时考核法,将学习教育、党建、业务质效、信息工作等纳入考核,并推动考核结果实质化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