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中来,在全国首个生态日来临之际,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紧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主题,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系列宣传活动。
发挥生态检察职能作用 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近日,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就两起生态类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在某企业进行公开听证。因两起案件的涉案人均属某企业职工,案发地均为该企业周边草原,且涉案人均因法律意识淡薄而在闲暇之余到企业周边草原上随意猎捕蒙古百灵,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在公开宣告不起诉的同时发出检察意见,要求行政执法部门对两起案件分别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两起案件也显现出了该企业职工猎捕野生动物并非个例,职工保护野生动物意识普遍薄弱。因此,检察官办案组经分析决定在该企业公开听证,让企业职工旁听,邀请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值班律师、听证员参与听证、全程监督。通过公开听证以案释法、现场普法,让职工近距离的感受到法律的威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认识到随意猎捕野生动物的严重性,防止类似案件的发生,达到“听证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之后,我院检察人员还为企业职工进行了公益诉讼专题法治宣讲,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企业综合治理能力,助力企业绿色健康发展。检察人员对现场职工详细介绍了公益诉讼部门的主要职能,以及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法律依据和办案流程。同时,通过讲解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典型案例,进一步加强职工对野生动物和对草原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切实提高职工保护环境的意识,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
举办检察开放日 讲好公益诉讼故事
“检察开放日”是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自觉接受监督的重要举措,也是宣传检察职能、讲好检察故事的重要窗口。为充分展示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美丽中国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效,增进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了解,凝聚生态环境保护的共识和合力,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以“传红守绿·共护公益”为主题,开展了公益诉讼专场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和公益守护人代表参观了“传红守绿·共护公益”检察公益诉讼文化育检长廊、侯毅工作室、微信检察室、公益诉讼指挥中心,开启“公益诉讼检察”之旅,“零距离”接触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之后,公益诉讼检察人员与公益守护人、益心为公志愿者开展座谈,检察人员介绍了管理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参会人员充分肯定了检察机关在公益保护工作上取得的良好成效,并从不同角度表述了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认识,现场提供公益诉讼线索10余条。公益诉讼专场检察开放日,既是对检察机关草原、河湖、野生动植物等生态环境和资源公益保护成效的宣传,更是向社会各界展现检察机关主动作为、凝聚合力,依法能动履职、服务大局的检察担当,进一步营造了全社会关注公益保护、主动融入公益保护的良好氛围。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增强全民生态意识
为提升宣传效果,扩大宣传覆盖面,结合人流量等多种因素考虑,将乌拉盖管理区人防广场作为开展宣传活动的“主阵地”。活动中,检察人员利用公益诉讼流动宣传车循环播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宣传标语,向来往群众分发公益诉讼宣传手册、环境保护倡议书,普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并讲解关于生态日设立的意义、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现场还举行了宣传活动主题知识问答活动,与群众热情互动,让群众进一步树立起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低碳生活文明理念,争当生态卫士,共护文明城镇。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还联合乌拉盖管理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展“绿水金山就是金山银山”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现场答疑30余次。进一步增加了群众的低碳生活意识、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生态文明行为,加强了公众保护生态环境的认知度,形成了人人皆参与,事事系“生态”的良好氛围。督促群众要力行节约,杜绝浪费,珍惜资源,积极响应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
生态兴则文明兴,全国生态日的设立,不仅是一种标志,更是一种动力,将增强全民的生态环境保护自觉性和行动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行动的生态文明建设大格局。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发挥公益检察职能,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力度,用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和污染自然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