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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盖检察院:以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助推草原保护

时间:2024-01-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自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开展以来,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紧扣落实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凝聚检察监督合力,全面加强草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

一、乘势而上,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

根据自治区检察院《内蒙古检察机关“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实施意见》通知要求,乌拉盖院结合工作实际,与锡盟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通辽市霍林郭勒市人民检察院、扎鲁特旗人民检察院、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检察院共同签署了《草原、森林、矿山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跨地域协作机制》,明确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通报反馈、案件办理协作、生态修复协同、多层及联络、业务交流协作、生态环境保护联合调研、风险防控和舆情应对处置等方面的协作机制,并依托《草原、森林、矿山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跨地域协作机制》向霍林郭勒市人民检察院移交线索1件,打破了区域壁垒和异地取证难等问题,形成了公益司法保护跨区域协作大格局。

二、顺势而为,以科技赋能助力生态环境保护

依托“12345+检察”信息共享平台、“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铁塔视联草原监测平台和微信检察室等数字化平台不断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助推草原生态保护。例如,在某起督促履行机动车随意碾压草原植被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中,该案通过“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12345+检察”发现线索,利用铁塔视联草原监测平台对案发地点被碾压草场前后影像资料进行对比,初步判断被破坏草原的现状以及被破坏的程度,及时制止了机动车碾压草原植被违法行为,并对植被恢复情况进行跟踪监测,通过对比,修复区草原植被长势优于其他一般地区。

三、聚势而强,高质量办好每一个案件

自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开展以来,乌拉盖院草原保护类案件共立案10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6件。以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为契机,探索建立数字检察模型,通过立案监督行政监管部门履职、诉前磋商与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等督促恢复被破坏草原454亩,督促清理草原堆放垃圾5.7亩,休牧期内开展春季休牧专项检查工作,共推进检查540户,警告53起,制止违法行为17户,共涉及草牧场49310亩,罚款金额14.4万元;正在推进治理废弃采坑283.24亩,矿山闭坑治理80.25亩。

下一步,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进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工作,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擦亮绿色发展底色,为助力美丽中国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