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日,一名群众带着一面写着“为民办事效率高,真情服务解民忧 ”字样的锦旗送到了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感谢检察院对她家庭的救助。
2020年刘某某被侵害致死后,因加害人没有赔偿能力,无法对刘某某父母和儿女进行赔偿,同时刘某某父母常年疾病缠身、无固定经济收入,其儿女均为在读学生,无独立经济能力。在刘某某的妹妹一筹莫展时通过管理区边境管理大队了解到,管理区检察院有司法救助的职能,可以试着向他们反映情况,寻求帮助。2021年11月4日,被害人刘某某的妹妹和前妻来到了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为刘某某的父母和儿女申请司法救助。我院在受理该申请后,检察长路征高度重视,并主动承办该案,第一时间组织干警到申请人家中核实情况,了解申请人实际收入水平、身体状况等情况,并实地走访申请人住所地嘎查委员会,核实申请人提交的《司法救助申请书》是否属实。
通过走访了解,申请人的家庭困难情况属实,检察长路征立即开展该案的办理,用最快的时间将该案提交盟检察分院审核,经盟检察分院批准,对刘某某的父母、儿女给予共计7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近日,在司法救助金划拨到账后,检察长路征将司法救助金交付给申请人,并对叮嘱申请人,一定要将救助金用在孩子们的学习生活中,希望司法救助金能够缓解家庭的困难。为被害人父母发放司法救助金时,路征关心的问道其身体状况以及如何过冬等情况,并嘱咐老人保重身体。
此次司法救助,是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温暖体现。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把司法救助持续做实做细做深,及时传递司法温度,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帮助有需要的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