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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审理

时间:2021-12-06  作者:  新闻来源: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123日,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破坏草原生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开庭审理,这是我院提起公诉的首起刑事案件,也是我院办理的首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诉讼经过 

  2021930日,我院受理了由乌拉盖管理区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齐某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受案后,承办检察官办案组迅速审查案卷材料,鉴于案件的特殊性,一方面与侦查机关沟通要求及时补充、补正证据,一方面自行调取相关证据材料,依法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告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后果并在辩护人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在一个月的审查起诉期限内提起了公诉。同时,在审查该案中发现,被告人非法开垦草原的行为破坏了草原植被,导致当地草原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经请示上级院后,我院启动了民事公益诉讼程序,进行诉前公告,督促符合条件的机关或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但在法定期限内无符合条件的机关或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随后,我院依据法律规定,首次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庭审直击 

  庭审现场,承办检察官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代表我院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同时又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对被告提起诉讼,保护公共利益,并就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进行全面详尽的阐释,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分别当庭发表意见,庭审中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对损害公益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公益诉讼起诉人就本案进行了生动的法治宣传与教育,同时呼吁生活在这片草原的人们要共同守护好天边大草原,纯美乌拉盖。 

  本案中,我院运用公益诉讼三检合一办案模式,由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履行刑事检察职责的同时,启动公益诉讼监督程序,对案件是否涉及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一并审查,实现了刑事证据审查与公益诉讼调查的有效衔接。在审查起诉阶段,我院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阐释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在充分保障了辩护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诉讼权利的基础上,被告人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乌拉盖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对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案件的打击力度,全面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实现检察环节对生态环境资源类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同时注重生态恢复,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确保生态修复实效,为筑牢我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