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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查提升案件质效,以制度规范财物管理

时间:2023-06-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改进涉案财物管理和处置工作,提高涉案财物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加强涉案财物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规范涉案财物出入库程序、提升案件质量。近日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检务督察部主任马海滨和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察人员王志鹏到我院进行专项检查。



会上,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弛应向专项检查组汇报2021年以来我院涉案财物管理及处置情况,检查组一行实地检查我院涉案财物室中涉案财物保管情况,检查组对我院涉案财物案件管理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案件信息公开、制定涉案财物制度等重点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是严把制度关,做到涉案财物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对涉案财物接收、登记、移送的精细化管理,严格履行流程监控职责。

二是严把出入关,涉案财物实行全过程闭环管理。对公安机关随案移送的财物,当场查验,核实其是否有立案决定书、随案移送物品清单,确保实物与清单相符。对于不符合接收条件的,及时告知原因。对收到的涉案款物,严格按照“一案一账”“一物一卡”对涉案物进行标记并登记台账,涉案款存入案款专用账户。对符合出库条件的涉案财物,承办检察官移交《涉案财物处理意见表》签字确认后规范出库,确保出库及时准确,涉案款项扣押、存入、移送手续齐全,签名公章齐全,账实相符,合法合规。

三是严把检查关,以定期检查、配合检务督察方式做实涉案财物监督工作。案件管理办公室定期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清查,对涉案财物出入库明细登记情况、处理情况等进行逐项核对,随时抽查是否专人监管、线上一案一登记等内容,同时积极联合检务督察室开展专项督察,核查上述工作是否合法、规范、有序,并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坚持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对涉案财物从“保管型”向“监管型”转型升级,继续严格依法开展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为提升办案质效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