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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聚焦“四大检察”业务 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护法促公正

时间:2023-07-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全力打造“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格局,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护法促公正。

一、做优刑事检察,稳固“基本盘”

坚持打击刑事犯罪与保护人权相并重,严格事实审查、证据认定、法律适用,排除一切合理怀疑,对每一起公诉案件坚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符合起诉标准。上半年,管理区办理公诉案件51件65人,其中提起公诉案件25件29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15件16人,正在办理11件20人,服判率达100%。同时,检察机关不断加强刑事执法监督力度,提升检察监督能力。监督刑事侦查活动案件6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下达检察建议书1份,要求立案侦查2件,撤案1件。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对侦查机关近三年办理的51件决定不予立案及撤销的案件依法进行评查,确保刑事司法正确施行。

二、做强民事检察,挖透“突破点”

充分发挥民事检察参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作用,主动挖掘民事检察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突破点,不断提升民事检察参与社会治理现代化效能。上半年,管理区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7件,其中监督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案件4件,监督民事执行活动案件10件,支持民事起诉案件1件,制发检察建议书2件。同时,检法两院共同组织开展“促进民事和解•助推诉源治理”专项活动,通过密切协同配合,主动与当事人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有效促成3起民事纠纷案件顺利达成和解,履行金额约68万元,从源头上圆满实现“案结事了”。

三、做实行政检察,打造“新亮点”

坚持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牵引,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为增长点,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全面履行行政检察职能。上半年,管理区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件,其中,监督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案件1件,监督行政非诉执行活动案件1件,制发检察建议书1件。与此同时,为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协作,提升线索发现、调查取证、督促检察建议落实等专业化办案能力,检察机关充分借助“外脑”,聘请四名行政机关骨干人员,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协助检察官办理相关案件,延伸检察机关基层社会治理触角。

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提升“品牌点”

坚持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力打造以生态检察为主的公益诉讼品牌。持续落实“河长湖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强化对管理区境内河湖“四乱”问题督查检查整治力度,持续扩展案件线索来源,建立由老知青、老战士、行政机关、公益人士等44人组成的公益守护人队伍,与边防马背骑警成立公益守护人驿站,招募“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25名,共收集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线索8条(成案4条)。积极与东乌珠穆沁旗、霍林郭勒市、扎鲁特旗、科尔沁右翼中旗四地检察机关联合签署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助机制,强化草原生态块区域保护合力。同时,合理利用“铁塔视联”监控系统,在无人机、公益诉讼检察流动车有力配合下,构成“天上看”+“地下查”+“网上管”多维度生态保护管理大格局。上半年,管理区受理公益诉讼案件19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8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长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