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生态保护优先理念,坚守河湖生态安全底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生态保护优先理念,坚守河湖生态安全底线。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以守护河湖生态安全为己任,扎实开展河湖管理保护系列工作,用法治力量筑牢乌拉盖河生态屏障。
聚焦重点发力 筑牢河湖生态防线
我院紧扣河湖生态保护核心任务,由领导带头压实巡河责任,凝聚全员护水工作合力。党组书记、检察长赵慧静,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包春芳及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全体人员累计开展巡河13次,巡河里程达125公里,重点对乌拉盖河、色也勒钦高勒河道两岸50米范围内的水环境,河湖管理范围内“四乱”、非法捕捞水产品、妨碍河道行洪、涉河湖违法行为等破坏水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有效推进了河湖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的清理整治。
科技赋能巡查 实现全域无死角
巡河活动采用实地巡查与无人机巡航相结合的方式,对乌拉盖河岸进行了全方位、无死角地检查。重点查看了河岸是否存在植被破坏及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等情况,同时对破坏水生态环境及河湖周边污染环境问题进行了细致排查。通过先进的巡查手段,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环境问题,为河湖生态安全保驾护航。
普法同步推进 凝聚全民护水合力
在开展巡河活动的同时,检察人员还积极开展了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和水环境保护法律知识的宣传工作。通过在河湖周边辖区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方式,向广大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管理区流域及河流生态环境保护,对发现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及时向检察机关反映情况,营造了全民守护水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乌拉盖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察履职,强化跨部门协同联动与科技巡查赋能,常态化推进“清四乱”整治与普法宣传,不断提升河湖治理效能,为守护流域生态、建设美丽乌拉盖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