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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2-09-06  作者:  新闻来源: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锡林郭勒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

锡林郭勒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具有法律监督职能。

(二)主要职责

1)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调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督查工作。负责协调管理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物资装备管理和计划财务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翻译工作。

2)第一检察部。负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含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公益诉讼保护领域的刑事检察工作)。

3)第二检察部。负责刑事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公诉、抗诉、复议、刑事申诉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4)第三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受理控告、举报、申诉、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法律政策研究、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等。负责案件管理、人民监督员等工作。负责检察技术工作。

5)政治部。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和群团工作,负责队伍建设、思想建设、文化建设、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检务督察工作。配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司法警察大队。负责办案场所警戒、人员押解和看管等警务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我院职责分工,我院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

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部门无下级单位。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下级预算单位

1

锡林郭勒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742.8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534.64万元,增长256.83%,变动原因:人员增加以及案件业务量增加。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87.4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79.27万元,增长134.15%,变动原因:人员增加以及案件业务量增加。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742.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721.8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1.01万元;支出总计742.81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07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499.93万元,增长205.83%,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以及案件业务量增加。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721.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6.43万元,占64.62%;其他收入255.37万元,占35.38%。

1:收入决算图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72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0.74万元,占60.48%;项目支出288.00万元,39.52%。

2:支出决算图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87.4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1.01万元;支出总计487.44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4.76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268.54万元,增长122.68%。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以及案件业务量增加。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82.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67万元,占40.33%;项目支出288.00万元,占59.6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2.6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74.50万元,增长131.86,变动原因:人员增加以及案件业务量增加。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71.63万元,决算支出14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9.2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新增调入、考录公务员,人员经费增加。

2.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125万元,决算支出2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0.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案件量增加,办案业务费增加。

(二)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4.68万元,决算支出29.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9.4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新增调入、考录公务员,保险经费增加。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15万元,决算支出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7.2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新增调入、考录公务员,保险经费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4.71万元,决算支出1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6.9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新增调入、考录公务员,公积金经费增加。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4.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8.98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1.85万元,津补贴59.9万元,奖金2.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29.4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8万元,住房公积金10.22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92万元;较上年增加129.7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调入、考录公务员,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25.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5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0.87万元,工会经费0.56万元,福利费0.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6,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2万元,较上年增加17.42万元,主要原因是:案件量增加,支出增加。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7.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预算的71.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公务接待费未支出。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0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00万元,用于办案车辆维修、保险、用油的支出,车均运维费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车辆运维费增长,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院预算安排项目2个,实施项目2个,完成

项目2个,项目支出总金额288万元。财政本年拨款金额288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00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0.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1.84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4万元,比2020年增加11.8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新购置了办公设备;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69万元,比2020年增加17.42万元,增长210.53%。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量增加,支出增加。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比2020年增加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比2020年增加0台。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2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我院对办案业务费 ”、“ 业务装备经费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8万元。对 办案业务费  业务装备经费 项目委托政工部牵头组织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基本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较好地利用了财政资金、保障了干警办案经费与办案装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院今年在在部门决算中反映 办案业务费  业务装备经费 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办案业务费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54万元,执行数为1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1年支出完成率100%,办案过程中能够节能减耗,办案业务费在足额拨付的情况下司法效益得到了有效的提高,满意度得到了大幅提高。今后将继续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路征13947976169

主管部门

政法处

实施单位

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54

154

10

100%

1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54

154

-

100%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严格按照开支范围使用资金,资金的使用符合财政有关规定,完成预算支出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2021年办案业务费资金使用均按照年初计划支付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预期指标值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完成率

12.5

100%

100%

12.5

已完成

100%

质量指标

案件办结率

12.5

90%

90%

12.5

已完成

90%

时效指标

案件结案的及时性

12.5

及时

及时

12.5

已完成

及时

成本指标

办案标准

12.5

100%.

100%

12.5

已完成

100%

(30分)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案件增长率

7.5

100%

100%

7.5

已完成

100%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办案工作进展

7.5

100%

100%

7.5

已完成

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程序规范性

15

98%

98%

15

已完成

98%

经济效益指标

案件增长率

7.5

100%

100%

7.5

已完成

100%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满意度

10

100%

100%

10

已完成

100%

总分

100

 

100

 

 

 

2.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61分。全

年预算数为134万元,执行数为1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检务装备的配置为我院的各项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今后将继续严格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建立健全装备领购制度,充分发挥业务装备配置的用途。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路征13947976169

主管部门

政法处

实施单位

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34

134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34

134

-

100%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严格按照开支范围使用资金,资金的使用符合财政有关规定,完成预算支出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2021年业务装备经费资金使用均按照年初计划支付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设备购置数量

12.5

40台/套

40

12.5

已完成

质量指标

政府采购率

12.5

90%

80%

11.11

已完成

时效指标

购置计划执行率率

12.5

100%

100%

12.5

已完成

成本指标

采购成本控制率

12.5

0

0

12.5

已完成

(30分)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政府采购节支率

7.5

5%

4%

6

已完成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7.5

100%

100%

7.5

已完成

生态效益指标

节能效率

7.5

5%

4%

6

已完成

可持续影响指标

设备使用率

7.5

100%

100%

7.5

已完成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满意度

 

10

 

100%

100%

10

已完成

总分

100

 

95.61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院以办案业务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我院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红梅    联系电话:0479-3351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