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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前三季度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执行“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填报情况的通告

时间:2021-10-18  作者:  新闻来源: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为了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现将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及高检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等规定填报情况向社会进行通告。 

  2021年前三季度,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按照盟分院的部署要求,严格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3件。主要做法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升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自觉性。乌拉盖管理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三个规定”工作落实,党组书记、检察长带头开展“三个规定”宣讲,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填报。普通干警填报的比例持续上升,能够做到时时学习“三个规定”,事事不忘“三个规定”。 

  二、强化问题整治,提升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实效性。强化警示教育,对干警存在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情形,严格依法依纪执行问责。坚持一月一通报,建立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官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的月通报制度。 

  三、强化对外宣传,提升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知晓度。主动向上级部门报告管理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工作情况,自觉接受上级监督,同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不断营造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氛围。 

  下一步,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逢问必录”,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持续推动“三个规定”落实落深落细,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