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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盖管理区检察室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1-08-30  作者:  新闻来源: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乌拉盖管理区检察室

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2)受理、发现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对诉讼中的违法问题依法进行法律监督;

(3)开展法制宣传、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

(4)监督并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参与并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5)盟检察分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乌拉盖管理区检察室是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全额财政拨款,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本单位内设机构:办公室没有下级预算单位。因2020年初预算编制单位为乌拉盖管理区检察室,故2020年决算的编制单位还为乌拉盖管理区检察室(2020年10月28日成立锡林郭勒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

乌拉盖管理区检察室编制人数3人。年末实有人数11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3人,事业编制2人,参照事业编制人员2人,地方财政供养4人。

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下级预算单位

1

东乌旗人民检察院乌拉盖管理区检察室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20年度年初预算收入130.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16万元,年初结转0.11万元;收入决算数总计242.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197.60万元,其他收入23.9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1.30万元。收入决算数较年初收入预算数增加112.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8.62万元,其他收入增加23.99万元;原因在于:维修改造项目经费追加以及机关养老保险的拨入和成立检察院经费增长导致决算收入大于年初预算收入。

本部门2020年度年初预算支出130.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30.16万元,年初结转0.11万元;支出决算数总计242.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97.89万元,其他收入支出23.99万元,年末结转21.01万元;支出决算数较年初支出预算数增加112.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数增加67.61万元,其他收入支出增加23.99万元;年末结转21.01万元。原因在于:维修改造项目经费追加以及成立检察院经费增长导致决算支出大于年初预算支出。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242.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21.58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1.30万元;支出总计242.88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1.01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74.97万元,增长44.60%;支出总计增加74.97万元,增长44.60%。主要原因:检察院成立,经费增长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21.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60万元,占89.20%;其他收入23.99万元,占10.8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21.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51万元,占32.20%;项目支出150.37万元,占67.8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8.90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1.30万元;支出总计218.90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21.01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增加55.99万元,增长34.40%;支出增加55.99万元,增长34.40%。主要原因是成立检察院,经费增长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97.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52万元,占24.00%;项目支出150.37万元,占76.0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83万元,津补贴13.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3.5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0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2万元,住房公积金2.83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57万元,较上年减少9.1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有调出。公用经费8.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15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0.3万元,邮电费1.5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工会经费0.54万元,福利费0.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1万元,较上年增加1.17万元,主要原因是:成立检察院,经费增长。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成立检察院,经费增长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0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00万元,用于办案车辆的燃油、保险及维修维护,车均运维费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04万元,主要原因是成立检察院,业务量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包括办案业务费项目、业务装备经费2个项目,共涉及办案业务费99.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共涉及业务装备经费22.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我单位 办案业务费  业务装备经费 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办案业务费”绩效自评综合得分89.85分;“业务装备经费”绩效自评综合得分91.95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1.3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对 办案业务费  业务装备经费 项目分别委托政工部牵头组织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两个项目基本完成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较好地利用了财政资金、保障干警办案经费与办案装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单位今年在在部门决算中反映 办案业务费  业务装备经费 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2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 办案业务费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9.85分。全年预算数为63万元,执行数为99.33万元,完成预算的157.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受理来信来访案件70件,办结率达到90%,平均接办时间为7日,挽回经济损失80万元,支出完成率达到100%,办案过程中能够节能减耗,办案业务费在足额拨付的情况下司法效益得到了有效的提高,满意度得到了大幅提高。今后将继续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路征13947976169

主管部门

政法处

实施单位

乌拉盖管理区检察室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3.11

99.33

10

157.4%

10

其中:财政拨款

563.11

99.33

-

157.4%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严格按照开支范围使用资金资金的使用符合财政财务有关规定,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2020年严格执行专项资金开支范围,100%用于办案支出,未出现挤占挪用的现象,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办案数量(法律宣传、接访)

12.5

70

63

11.25

已完成

质量指标

办结率

12.5

≥95%

90%

11.8

已完成

时效指标

平均接访时间

12.5

接访后7日办结

100%

12.5

已完成

成本指标

人均接访支出

12.5

1.5万元

80%

10

已完成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预计挽回经济损失

7.5

≥100万元

80万元

6

已完成

社会效益指标

受理案件的社会效益

7.5

≥90%

80%

6.8

已完成

生态效益指标

办理案件中对环境的影响

7.5

5%

3%

4.5

已完成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持续发挥的时间

7.5

1年

1年

7.5

已完成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10

尽可能地保障干警办案经费,争取满意度达≥95%。

90%

 

9.5

 

 

已完成

总分

100

 

89.85

 

2.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1.95分。全年预算数为9万元,执行数为22.04万元,完成预算的244.8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采购检务设备57件,在按期交付的前提下,验收合格率为100%。检务装备的配置为检察室的各项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今后将继续严格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建立健全装备领购制度,充分发挥业务装备配置的用途。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路征13947976169

主管部门

政法处

实施单位

乌拉盖管理区检察室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9.0

22.04

10

244.89%

10

其中:财政拨款

9.0

22.04

-

244.89%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根据2019年度业务装备经费和历年使用情况结合2020年工作重点填报,主要用于接访工作,法律宣传教育工作等所使用的装备以及检察业务常规设备等所需费用。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2020年用于接访、法律宣传教育工作等所使用的装备以及检察业务常规设备等所需费用,均按照年初计划购置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业务装备采购数量

12.5

80台/套

71%

11

已完成

质量指标

装备验收合格率

12.5

通过政府采购选取优质价廉的设备、装备。合格率≥90%。

95%

12.5

已完成

时效指标

装备按期交货和竣工率

12.5

按期交货率≥70%

68%

12.1

已完成

成本指标

装备采购成本节约率

12.5

通过政府采购和自行采购选取优质价廉的装备,成本节约率≥10%.

7%

8.75

已完成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装备购置费全年支出进度

7.5

100%

100%

7.5

已完成

社会效益指标

案件调解率

7.5

≥95%

90%

7.1

已完成

生态效益指标

办案装备环境指标

7.5

提高司法公信力5%

4%

6

已完成

可持续影响指标

业务装备可持续性

7.5

采用先进耐用设备持续提供服务

1年

7.5

已完成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满意度

 

 

10

≥95%

90%

 

9.5

 

 

已完成

总分

100

 

91.95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7万元,比2019年增加1.17万元,增长16.50%。主要原因是:成立检察院,经费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机要通信用车0;应急保障用车0执法执勤用车1,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0.0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人民检察院用于办案支出、装备购置的项目支出。

(二十)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两房”建设(项):反映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红梅    联系电话:0479-3352294

附件:乌拉盖管理区检察室绩效项目评价报告.doc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收入决算表.xls

     支出决算表.xls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xls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机构运行信息表.xls